| 秦皇岛外国语职业学院2004年招生章程 |
http://www.bz114.com 2004-12-28 11:53:07
秦皇岛外国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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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性质:秦皇岛外国语职业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办普通高等外语学院。
二、招生对象及学制:面向全国17个省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另面向河北省招收师范英语类中师毕业生(对口升学),学制两年。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英语教育(师范类) 333人、旅游英语216 人、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60 人、外贸英语 184人、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 182人、应用英语(计算机英语方向)112人、英语 217人、商务日语 78人、俄语(商务俄语方向)58人、对口英语教育(师范类)560人。
四、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商务日语、俄语专业入学后均从零起点学起,注重双语(日英、俄英)教学培养。
五、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文件精神,以“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为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纪检领导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该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英语成绩要求及格且口试合格。
4、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按教育部加分或降分政策提档的考生,在考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7、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8、在第一志愿生源满足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9、收费标准、语种限制等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10、对于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该校按照“3+1”(1为学校选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11、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健康复查,对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2、空中乘务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且须面试合格,达到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后择优录取,详见学院网站。
六、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时间:2004年6月12日~13日,地点:学院综合楼(北戴河火车站乘22路车到外语学院下车)。
七、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八、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秦皇岛外国语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
十、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每年拟定8000元以内,待批;其它专业学费4500元/年·生,住宿费500—800元。
十一、待遇
1、享受人民助学金,每人每月20元(不包括寒暑假);
2、学校设立奖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设有单项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分一、二、三等),覆盖率达30%;
3、设有特困生奖学金,鼓励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
4、设有勤工助学津贴;
5、企业设立的奖学金:“海三”奖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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