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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人高校、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05]70号)及《关于做好200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5]11号)精神,结合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现就编报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把握好发展节奏,将发展战略重点转移到深化改革、调整结构和提高质量上,实现成人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5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初步安排226万人,与上年实际招生规模基本持平,其中本科计划86万人。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43100人,比上年实际招生规模略有增长,其中本科计划1.5万人。
二、2005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安排,综合考虑各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社会需求及上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对于办学条件得到保证、生源好的高校将予以倾斜;对于办学条件差、上线生源严重不足的高校将减少直至取消招生计划。2005年教育部加大了对专科(高职)层次成人计划的调控力度,并根据上年专科(高职)计划的实际到校人数确定各省2005年的招生规模。由于我省上年成人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层次到校率偏低, 2005年我省成人专科(高职)招生规模比上年大幅度减少。因此,2005年我省成人高等教育不再开设新点。同时,对于上年实际到校人数不足开班的高校,2005年原则上停止安排招生计划。
三、为进一步支持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和提高学历层次工作,2005年成人专起本招生计划中继续设立专项师资计划,定向招收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有关高校在编报招生计划时,专项师资计划应比上一年有较大增长。
四、普通高校安排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规模时,要统筹考虑学校各类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确保必要的办学条件,要控制并逐步压缩成人脱产班的办学规模。2005年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脱产班招生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本校成人招生规模的15%以内,外语类专门院校不得超过30%,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不得超过50%。
五、成人本科教育原则上在普通本科院校中举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专起本。高起本招生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的30%。各成人高校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校外脱产班。进行函授教育的高校,只能在已经批准过的省(区、市)招生。招生区域一般不得超过10个,每一专业在一省内的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西医类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外语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学校,一般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
六、专科(高职)专业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编制计划时须按文、理分列。
七、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编制(含省内、省外)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上进行。各高校继续使用2004年下发的用户名,密码为学校事业统计代码。请各高校认真阅读“系统”上的相关使用说明,并按照编制原则和“系统”提示编制招生计划。各高校和专业的名称、代码,以及各类学习形式的学习时间等相关要求已在“系统”中标明。
八、根据教育部要求,2005年成人高等教育跨省招生由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协商。我省高校2005年拟安排跨省招生的,请于5月30日前将跨省招生意向报送省教育厅计财处,以便我们及时与各省沟通。
九、各高校网上编制计划的工作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31日。请各高校按照附件二确定的招生规模网上编制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结束后,从“系统”上打印招生生源计划表(总表),加盖公章,连同附件一,于6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计财处、省发改委社会处。 联系电话:0551-2831829,2602762。 电子邮箱:chenxiaochun@ahedu.gov.cn yxs@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