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2005年起所有考试将实行"阳光招生" |
http://www.bz114.com 2005-6-24 17:55:31
中国廉政报道网
|
|
|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高考下月将开始,中考、高招、中招、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教育考试也相继展开。记者从5月9日召开的北京市2005年综合整治教育考试招生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北京市将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重点防范“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中介诈骗”等问题,确保“阳光招生”在本市所有教育考试中严格执行。 对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六公开”,北京市将完善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制度。市教委要求,各招生学校要公开招生章程和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和办法,有关学校要公开本校的保送生、艺术类专业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条件、程序、日程和录取办法;本市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高校名单、照顾政策类别和照顾对象名单、保送生名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名单都必须公开。 针对招生乱收费、违规录取和中介诈骗三大问题,北京市将采取具体办法进行“重点防范”,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市教委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实行集体议事原则,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或指名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国家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费用。各招生单位要对保送生、艺术类专业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严格测试程序,入选资格考生必须上网公示。各招生单位坚决禁止体制外招生,严禁擅自组织生源;未经考试院高招办同意,严禁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对于所有游离于体制外录取的学生,市教委一律不予电子注册;对于“招生中介”进行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诈骗活动进行坚决打击. |
|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北京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字体:小 大】【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
|
北京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北京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北京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