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届广泛关注的京城最大一起升学诈骗案,经过两次开庭审理,11月10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案件主犯宋立娜、金新亚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其他被告人文杨、郭跃鹏、李向东、李茂明、刘哲军都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八至三年有期徒刑,并各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宋立娜升学诈骗案共有7名被告人。主犯宋立娜,曾用名宋娜、宋丽娜,河北保定无业人员,另一名主犯金新亚,来自河南商丘市,是北京硕博网教育研究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其他被告人分别来自河北、河南、重庆、湖北等地。其中,文杨是重庆钢铁集团驻京联络处后勤部的一名科长,李茂明是河北省保定市交通局的干部,刘哲军则是一名退休军人。
经一中院审理,查明了宋立娜等人的犯罪事实:一是宋立娜伙同郭跃鹏于2002年初至2003年7月间,以能为他人办理到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院校入学学习毕业后能成为军医或军官等名义,采取私刻公章、伪造向等院校入学手续、军人身份及大专学历等手段,骗得被害人黄某等14名学生的入学费共计人民币153万元。二是宋立娜、金新亚伙同文杨、郭跃鹏、李向东、李茂明于2002年至2003年11月间,以能为他人办理到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入学学习、毕业后能成为军医或军官等名义,采用同样的欺骗手段,骗得石某等30名学生入学款530.5万元。在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的过程中,文杨招揽学生赵某、陈某并帮助金新亚收转学生入学款共300余万元;李向东作为金新亚的老乡,招揽学生吕某、李某还购买了伪造的大专学历多份并负责送达学生军训;曾在部队机关服役的李茂明则是通过他人在2份《干部送学登记表》上私盖武装部队印章,并为10余名学生联系军训;郭跃鹏则负责接送学生军训、上学、给学生送军装等项事务。三是刘哲军于2003年10月间,经帮助李某办理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入学手续为名,也采用与宋立娜等人同样的欺骗手段,非法将李某送入后勤指挥学院学习,为引骗取某人民币5万元。后来,李某被学院查出是假干部而被清退。
根据这三项犯罪实事,宋立娜等7名被告人共诈骗45名学生的入学款共计人民币688.9万元,除中间人张某、孙某退还入学款69万元外。其余款项均未退还。
在一中院两次开庭审理时,宋立娜等人都为自己辩解说没有诈骗。宋立娜曾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我当时确实不懂法,他们说能办,我太相信他们了。”其辩护人称,被害人找宋立娜都是想通过非正常渠道托人上学,这种念头本身就是非法的,宋立娜是中介人和受害人,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而经庭审质证的证据证实,宋立娜在无任何单位依法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事实,采取伪造入伍、提干、假大专文凭及在相关文件上加盖部队公章、提供军官证、军装、军衔等手段伙同他人骗取学生入学学费,数额特别巨大,在明知自己无权参与高考招生,仍编造谎言,并伪造大量假证明、证件等对数十名应、往届高考落榜生等家长承诺能让其子女上军校,毕业后当军官,从中牟取暴力,据为已有,其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另一名主犯金新亚也为自己辩解说,他没私刻公章、没有和他人共同诈骗,而大量的证据证实,金新亚利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用谎言诱骗学生交出钱款,还指使文杨、李向东收、转款项,伪造文凭,刻章办证,这些都是其实施诈骗犯罪的有力证据。对于其他几名被告人的辩解,法院经举证、质证,有多达128项的证据证实了宋立娜等七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法院认为,宋立娜等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量刑时,法院因文杨、郭跃鹏、李向东、李茂明为从犯,且李向明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分别对四人予以减轻处罚。
与两次开庭一样,今天宋立娜仍是在两名法警的搀挽架下进入法庭的。由于此案倍受关注,旁听席上坐了多家媒体的记者和旁听群众。宣判后,主审此案的王东法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由于此案复杂,涉及的被害人较多,检察院曾作了追加起诉。法院只所以作出这样的判决,依据的是大量的受害人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据,遵循的是我国法律的有关条款,宋立娜等被告人或许认为他们是无罪的,但被他们欺骗,穷尽家财,甚至卖房还钱的学生家庭更是无辜的。宋立娜等人只所以能得逞,利用的是一部分学生家长对某些领域的招生政策不清楚,利用的是学生家长们送孩子上学的迫切心情,也利用了某些院校在招生上存在的管理漏洞。王法官再次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为孩子找出路,找学上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还是应注意合法性和走正规渠道,对国家和军队的招生政策应全面了解,不要轻信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