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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7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召开。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着重就高等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三项政策的民办学校部分进行了介绍。
赵路说,关于民办高校是否能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的问题,财政部和教育部对民办学校做了这样的原则规定,认为国家的奖学金制度没有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相反是涵盖了民办学校。
关于民办学校如何享受国家的奖助学金制度的问题,赵路介绍,两部委的文件里面有一些规定,比如民办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必须规范办学,举办者要按照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是经费;学生如果要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国家奖学金也好、励志奖学金也好、国家助学金也好,都有一个申请的基本条件等。
民办学校如何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制度,由各个地方负责制定具体办法。教育部、财政部这三个文件只确定了一条原则,具体哪些民办院校享受,享受多少,由地方确定。因为民办学校的管理属于地方的事权,包括中央所属高校二级学院、独立学院,也是由当地的地方来负责管理。
地方在确定民办学校如何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办法的时候,财政部和教育部提出了一些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说办学质量、学费标准、招生资质、一次就业率、学科专业、设备等因素,两部委将根据这次新的助学政策、新的奖助学金制度的一些基本的原则和精神,供地方来参考和考虑。因此,下一步,各个民办学校在总的原则来说,纳入新的助学体系,具体怎么实施,需要地方来制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