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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是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建校二十五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地区经济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目前学校融成教、职教、远程教育、党校学历教育及培训教育于一体。以业余、脱产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为了保证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北京市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
第二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脱产两种学习形式。业余和脱产授课方式均为面授。
第三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年限分2-2.5年不等。其中业余学习的面授辅导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晚6:00-8:20或周六、周日;脱产学习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全天。上课地点在丰台区职工大学校内或丰台区职工大学所属教学区。
第四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
第五条 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校组织的有关专业课加试。
第六条 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考虑其第二志愿专业。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30人(艺术类、理工类、外语类专业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原则上不开班,已上线考生转至其第二志愿录取。
第七条 艺术类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加试成绩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加试科目:素描,加试费50元。加试时间:2007年9月16日上午9:00。加试地点:本校(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成绩发布:于考试一周后在本校公示栏及本校网站(www.ftzd.com)上公布。
第八条 2007年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成人招生专业(学校代码:007)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习形式 学习年限
工商企业管理 30 业余 2.5
会计 40 业余 2.5
物流管理 30 业余 2.5
信息传播与策划 20 业余 2.5
学前教育 40 脱产 2
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 30 业余 2.5
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140 脱产 2
电脑艺术设计 20 业余 2.5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业余 2.5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0 业余 2.5
注: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脱产),其中100人在大兴教学区。
第九条 本校严格执行教委制订的收费标准,按学校所属地的原则,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按专业类别及学习形式分为:文史类:业余(2.5年),1070元/学期。脱产(2年),1980元/学期;理工类:业余(2.5年),1137.5/元学期。艺术类:业余(2.5年),1785元/学期;脱产(2年), 3300元/学期。书费按实际收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学校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如对本校招生录取工作有何质疑,可向本校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本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
邮政编码:100073
学校网址:www.ftzd.com
咨询电话:83820578, 63866496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由本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