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北京招生网 >> 成人教育 >> 招生信息 >> 新闻正文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07年成考招生章程

http://www.bz114.com      2007-8-16      成招办考务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6号}的要求,保证学校成人教育招生工作规范、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院校代码:11414.

  第三条  学校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我国首批实施“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为学校设立的负责成人教育的二级学院。

  第四条  学校成人教育的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该学生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生活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规定和招生章程,下设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负责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机构,成人招生办公室职能如下:

  (1)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市、分专业计划;

  (3)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通过各种渠道,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成人教育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等,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文件通知,通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给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学习形式、学制、授课地点

  第九条  本校成人高等教育有业余,函授和脱产三种学习形式,2007年我校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学习形式。

  第十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成人教育的学制: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升本科学制为两年半;高中起点本科学制为五年。

  第十一条  授课地点:业余各专业在指定的授课地点授课,详见招生计划表和招生简章,函授各专业在学校所设的函授站点授课,考生可在我校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查找。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经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办核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分层次,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按专业招生计划和省招生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则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五条  有关照顾录取政策,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应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经当地成招办审核批准后,其增加的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

  第十六条  如某一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不满20人,学校则依专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班。如不开班可转入相近专业或其它学校。

  第十七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视学校招生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可根据省级招生办有关规定进行调剂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录取的考生,经省级招办审批同意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后复查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七章  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同时对学习成绩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授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北京市物价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当年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有关费用。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成人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3498

  咨询电话:010-89733498

  传  真:010-89733498

  监督电话:010-89733008

  E-mail: cjxy@ cup.edu.cn

  网  址:http://www.cupae.cn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中,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北京招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字体: 】【刷新】【打印】【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北京招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来源:北京招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北京招生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文章
中央财经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中央美术学院07年成考招生章程
南华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07年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07年成考
北京邮电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07年成考招
中央民族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07年成考招生
北京语言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北京外国语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
中国政法大学07年成考招生章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