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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女大学生“赢在考试却输在就业”的现象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7年对62个城市的调查显示,有67%的用人单位提出了性别限制,或明文规定在聘用期不得怀孕生育;80%以上的应届毕业女生在求职过程中遭遇过性别歧视。
2007年5月~6月,大连市妇联对全市13所高校的745名女大学毕业生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47.8%的人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遭遇到了“很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性别歧视。
今年寒假,重庆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共同完成的一份“女大学生就业调查”显示,三成女生表示愿做“全职太太”,问及原因,选择最多的答案是“找工作太难”。
听听用人单位的说法,似乎也在理:女生硕士毕业已经二十四五了,过不了几年就结婚怀孕,一旦长期休产假,她留下的工作谁来做?所以,他们总是提出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单位女职工太多了,要考虑男女平衡;比如有些工作劳动强度大,女生不适合干等。
说到女性因生育影响工作,这是社会交给女人的一项职责,生育看起来是个人的事,实际上关乎整个民族和社会的未来。这个生育成本不应该由企业来负担,国家应该有一定的补贴。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议妇女生育成本社会化,这样才能增强用人单位录用女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男女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就业也不止一条路。今年两会上,马全英委员提交了《关于促进女大学生就业的提案》,建议出台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和办法,实施女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计划,设立女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扶持女大学生自主研发创业项目,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就业培训,对自主创业的女大学生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
笔者注意到,现在也有另一种走极端的倾向,处处把女性当成弱者,提供过度保护,实际上可能对女性就业更加不利。如“女性经期休假”的建议,且不说其操作性较差不易落实,这一条如果确定下来,肯定又会为一些用人单位拒绝女生增加一个理由。
女大学生就业难,不是难在个别女生、个别单位,而是难在普遍的社会潜意识里,有一套歧视女性的社会规则在起作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回暖也非一日之功。要实现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尚需要社会共同努力、继续努力。(记者:王俊秀) 上一页 [1] [2] [3] |